多选题 某市万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于2001年5月14日依法成立,其资格等级为三级,经营范围系房地产评估、经纪服务。2002年4月1日,万达事务所接受购房户黄某的委托,为其办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产权过户手续。某市房地产管理局以只受理某市天恒评估事务所(该房管局的下属单位,资格等级为二级)的评估报告为由,拒绝为其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万达事务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一直没有答复。2个月后,万达事务所欲提起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房管局拒绝为万达事务所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的行为侵犯了其公平竞争权,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万达事务所也可以针对市政府的不作为行政为提起行政诉讼
   C.对于万达事务所请求判令市房管局履行法定职责的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D.万达事务所以市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市人民政府为被告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程序的有关知识
   本案中,市房管局利用自己的职权,只受理经其下属单位天恒评估事务所评估的房地产交易者的申请,并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把房地产评估业务给其下属天恒事务所独家经营,使得其他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在经营中处于劣势,房地产交易者只能委托天恒事务所进行评估,别无选择。市房管局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虽然不是以明示的方式予以表现,但客观上产生了限制房地产交易者选择其他评估事务所的后果,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所规定的“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特征,其结果必然造成限制其他评估事务所正当经营活动的局面。所以,市房管局的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平竞争权。A项表述正确。市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属于一种行政不作为,对于这种行为,相对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项表述正确。市房管局拒绝为万达事务所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万达事务所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C项正确。如果万达事务所以市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市房管局。市政府怠于履行职责,没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是另一个行为,与此无关,人民法院不应追加被告。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