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一、它是清朝统治者为维护其摇摇欲坠的反动政权的需要,在保持君主专制政体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它既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也没有真正的民主形式,但其后期规定的主要法典由资政院加以审定,与封建的立法程序已大不一样。
二、在历史形式的迫使下,特别是帝国主义为保护、发展其在华利益而实行的威胁与利诱面前,清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是既要维护封建制度,又要满足列强的要求。
三、清末修订的法律,内容上表现为封建主义传统和资本主义法律成果的混合。一方面,它坚持君主权力不可动摇和纲常名教不可变革,肯定君主专制统治和家族主义;另一方面,它又希望引进西方最新法律成果,所以,这些修律的成果就成为最落后的一部分内容和最先进的一部分理论的复杂而奇特的混合体。
四、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沿用两千多年的“诸法合体”的基本法典的编制原则,明确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与民法、商法的分工,编定了法院组织法,制颁了若干行政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总之,清末修订的法律,既与封建旧律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又发生了很大变化;既在许多方面模仿西方近代资产阶级法律,又与之有明显区别;既带有浓厚的保守色彩,又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进步性。它对后来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南京政府的法律具有重大影响。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