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公司注册地在萨摩国并在该国设有总部和分支机构,但主要营业机构位于中国深圳,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由于决策失误,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2,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凡法人都承担有限责任,其含义有二: (1)法人本身就自身债务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即无限责任。此处法人的财产包括法人主营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本题中,德胜公司是在萨摩国注册的公司法人,在.深圳的主营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经营的财产属于德胜公司独立财产的一部分。现德胜公司在中国欠下700万元债务,依据法人的独立责任,德胜公司须以其自己的全部财产即包括分支机构在内的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因此,B项正确。A项的错误在于,从题干中无法确知德胜公司在深圳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是否足以清偿700万元债务,如果不足以清偿,由于德胜公司在深圳的主营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仍须德胜公司以萨摩国总部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因此,A项的表述过于绝对,为错误选项。 (2)法人的成员对法人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即有限责任。本题中,德胜公司是一家由台湾地区凯旋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的法人企业。这就意味着,凯旋集团公司是德胜公司的创设人,即股东。由于股东对法人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凯旋集团公司履行对德胜公司的出资义务后,对于德胜公司的债务就不再承担包括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在内的任何责任,故C、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