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甲卖给乙20000公斤大米,后担心货款得不到支付,于是要乙找一个保证人。乙找到了丙,由丙担保价款的支付。合同中写到:甲卖给乙20000公斤大米,货款是35000元,于1999年10月14日前付清。丙保证乙能按期支付货款。如果乙不能按期付款的,我愿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甲将大米交付给乙的,乙下落不明,甲得不到货款,于是1999年12月1日要求丙偿还,丙拒绝偿还欠款。
(1)甲得否要求丙偿还这笔欠款,为什么?
(2)丙可否以先诉抗辩权对抗甲的请求权?请说明理由。
(3)在本案中,如果甲要求丙承担丙迟延付款的利息的,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1)可以。因为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如果乙到期不能还款的,丙承担支付货款的责任。
(2)不能。因为保证合同并没有约定该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因此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只要债权人在保证责任期间内向保证人请求其履行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即负有履行全部保证债务的义务。
(3)不能,因为保证合同中已经约定了保证责任的范围为购买大米的货款,并没有明确约定迟延支付货款的利息。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