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考查要点是侵犯相邻权的认定。根据《物权法》第88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可见,对于因建造、修缮建筑物而临时使用相邻土地的,相邻土地的权利人应当提供便利,临时搭建脚手架就属于提供必要便利的情形,故不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排除A项。根据《物权法》第86条的规定,对于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这有两层含义:一是低地权利人的承水、过水义务;二是水流地权利人变更水流或者宽度的限制。据此,B项属于侵犯相邻权的行为。根据《物权法》第90条的规定,C项和D项表述的情形属于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所谓“不可量物侵害”,是指煤气、蒸汽、热气、臭气、烟气、灰屑、喧嚣、震动,以及其他类似物质侵入相邻不动产。故选C项和D项。这里考生容易造成误解,即煤气等属于动产,怎么会产生相邻关系?不可量物都是基于不动产的利用产生的,并且产生的这些物质“侵入”了相邻的不动产,这就应当认定为侵犯相邻权。假如自家养狗吓坏行人,这就不是侵犯相邻权,但如果狗成天狂吠不止,造成邻居寝食难安,则属于侵犯相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