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行政行为的变更
【正确答案】行政行为的变更,是指对已在实际生活中实施的、有瑕疵的行政行为的内容予以改变,使其具有新的效力。它有两个特点:(1) 从时间上看,行政行为的变更发生在该行政行为作出以后;(2) 从变更范围上看,行政行为的变更不应包括行政行为的对象变更。变更的意义在于其只向后失去效力,而不向前失去效力,即不具备溯及力。行政行为的变更不同于行政行为的改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所涉,对行政行为的“改变”应从广义理解,包括了行政行为的变更和撤销。行政行为的变更也不同于行政行为的撤销。由于相对人的原因造成有瑕疵的行政行为成立的,即使相对人已经获得利益,也应予以撤销,而不能变更。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