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论西方国家法的渊源的历史发展。
【正确答案】(1)西方国家法的渊源从习惯法开始,后来发展到成文法。 (2)罗马法是西方古代最为发达的法律,它的渊源也比较多。 (3)在中世纪的西欧大陆,由于封建诸侯割据,国家分散林立,宗教神权同世俗政权的关系错综复杂,所以法律极为分散,法的渊源也比较多。曾经有过日耳曼法、罗马法、地方习惯法、教会法、庄园法、城市法、商法、国王的救令等并存和相互冲突的局面。后来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和统一,法的渊源才逐渐走向统一。 (4)中世纪英国的法律,与欧洲大陆国家不同,它是以通行于英格兰的普通法亦即判例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判例在普通法法系国家中是法的一个正式意义上的主要渊源。 (5)在18、19世纪,宪法作为法的渊源取得了主导地位,随之大量出现的是议会立法。在民法法系的主要国家(如法国和德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条约等制定法成为法的主要渊源,并把主要法律称之为法典。而判例、习惯、学说等是非正式意义上的渊源。 (6)在普通法法系国家,判例和制定法都是法的主要渊源。进入20世纪以来,两大法系在互相靠拢和接近,差距在缩小。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