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违约救济,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法律对非违约方进行的救济,旨在实现合同的目的或恢复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状态。违约救济的基本形态包括实际履行、合同解除和损害赔偿三个方面。
(1) 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指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关于实际履行究竟是一种违约救济形态,还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学界是有争议的。但通说认为,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救济形态。实际履行事实上是指受害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实际履行之诉,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要求违约方作实际履行的判决。但是,作为一种违约救济形态,实际履行不是绝对的,在运作中受到一定的限制。我国《合同法》第110条对实际履行原则及其限制进行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 合同解除。作为违约救济形态的合同解除,仅仅指合同的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条件: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损害赔偿。指违约方因不履行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损害赔偿是违约救济中最广泛、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主要在于:合同关系一般为交易关系,而交易关系一般可用金钱来表示或可折合为金钱;损害赔偿既可单独适用,也可与实际履行等救济手段一并使用。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基本原则:完全赔偿原则、合理预见原则和受损害方减轻损失的原则。
【答案解析】应从实际履行、合同解除、损害赔偿三种形态对违约救济分别进行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