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
A、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B、
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C、
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D、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①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②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③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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