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63.8万元,并收取优质费11.7万元。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本月收取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20日收取。由于购货方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甲企业本月收到的不含税货款为20万元。本期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金额共计70万元;本月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510元。则甲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______万元。
A、
17
B、
18.70
C、
20.40
D、
23.8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甲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163.8+11.7)÷(1+17%)×17%+80×50%×17%-70×17%=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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