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二)
成都利康制药公司在2012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公司收到一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汇票上记 的 出 票日期为小写“2012年3月15日”,到期日为出票后四个月,2012年7月20日,公司财务人员持该商业汇票到银行办理收款,银行以票据填写不正确为由拒绝办理。
2.8月,公司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材料价款280万元。公司背书了一张汇票予以支付。由于材料尚未收到,公司在汇票上附加了一个限制条件,即“公司需收到材料后背书才成立”。
3.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年的销售过程中,为少缴税,部分业务未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隐瞒销售收入300万元。该行为在当年的税收检查中被查获。 请根据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被银行拒绝付款的票据存在何种填写错误?请做出正确的填写。
【正确答案】被银行拒绝付款的票据存在的错误在于:出票日期应当为中文大写。出票日期正确的写法:贰零壹贰年叁月壹拾伍日。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公司在汇票背书时附加条件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原因。并说明附加条件后对票据背书的影响。
【正确答案】不正确。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票据背书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该公司的偷税行为将受到何种处罚?
【正确答案】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公司的偷税行为的惩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