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继承的接受与放弃。
【正确答案】继承的接受,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作出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人惟有接受继承方能参加遗产分配。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据此,继承的接受的意思表示既可以明示作出也可以默示作出。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既可以明确表示接受继承,又可以不表示放弃继承而被视为接受继承。与继承人不同,受遗赠人的接受,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以明示的方式表示才具有接受的法律效力。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权既系继承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则其自然可以基于自身真实意愿予以放弃。关于继承的放弃,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仅需继承人本人为放弃继承之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放弃的法律效力。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一般不得代理放弃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强制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2)关于作出放弃继承意思表示的方式和时限。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方式只能是明示的方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如果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放弃继承的期限始于继承开始之时,终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享有继承期待权,尚未转化为继承既得权,谈不上放弃。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放弃的已非继承权而系财产所有权。与继承权不同,受遗赠权的放弃不仅可以采用明示方式,也可以采用默示方式。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遗赠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3)放弃继承的法律后果。放弃继承行为的法律效力溯及继承开始之时,即所有涉及被继承人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与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无关。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原属其之应继份额转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
   (4)反悔行为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继承法意见》的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