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朱先生所在的公司2011年实行雇员股票期权计划。2011年4月18日,该公司授予朱先生股票期权60000股,授予价2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11年11月18日起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11年11月18日朱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60000股,当日该股票的公开市场价格5元/股。朱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______元。
  • A.0
  • B.28000
  • C.35000
  • D.3537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员工取得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应在员工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朱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纳个人所税=[60000×(5-2)÷7×25%-1005]×7=379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