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案例】 背景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积28700m
2,地下1层,地上9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甲施工单位作为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该工程合同总价为6240万元,有完整、详细的工程设计图纸,工期11个月。合同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5%,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充抵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构配件比重按60%考虑。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由于市场物价波动,钢材、酒店中央空调价格发生的变化如下表所示。由于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对此情况进行约定,施工单位要求发包方承担全部费用。
| 项目名称 | 招标基准价格 | 实际价格 |
| 钢材 | 4000元/吨 | 4250元/吨 |
| 中央空调 | 200000元 | 205000元 |
事件二:装修进行1个月后,发包方以设计变更的形式通知甲施工单位将原计划自行设计装修的顶层会议室作为增加项目由甲施工单位负责装修改造。会议室地面装修工程量为1000m
2;走廊墙面装修采用乳胶漆,工程量为2500m
2。因工程量清单中无此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协商后确定地面装修的综合单价为80元/m
2,乳胶漆的综合单价为20元/m
2。该装修工程完成后,甲施工单位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事件三:施工结束后,甲施工单位将工程相关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时,发现工程资料有涂改、违规使用复印件等情况,随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问题】
问答题
18. 本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是多少万元?
【正确答案】工程预付款的金额=6240×25%=1560(万元)。
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6240-1560/60%=3640(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19. 按照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该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正确答案】该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0. 事件一中,施工单位要求发包方承担全部变更费用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施工单位要求发包方承担全部变更费用不合理。理由:合同中发承包以方没有约定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时,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钢材的价格涨幅=(4250-4000)/4000×100%=6.25%>5%,钢材的变更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中央空调的价格涨幅=(205000-200000)/200000×100%=2.5%<5%,中央空调的变更费用无需发包人承担。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1. 试计算事件二中甲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金额。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索赔的起因都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项)
【正确答案】甲施工单位可以索赔的金额:1000×80+2500×20=130000(元)。
施工索赔的起因有:①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②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③合同变更;④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⑤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答案解析】
问答题
22. 针对事件三,分别写出工程资料在修改以及使用复印件时的正确做法。
【正确答案】工程资料修改的正确做法: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使用复印件的正确做法: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答案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的计算。工程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所约定的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购置或租赁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所产生的费用。预付款不得用于与本合同工程无关的事项,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工程预付款的比例不宜高于合同价款(不含其他项目费)的30%。在实际工作中,预付备料款的回扣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洽商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须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备料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起扣点=承包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固定总价合同。按照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合同分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模式适用的条件:①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②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③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④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费用承担。下列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出现,应由发包人承担: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②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③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④双方对设备材料涨幅超过一定比例的调整约定;⑤其他。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①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②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索赔。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①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背景资料中由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施工索赔的起因有:①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②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③合同变更;④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⑤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工程档案的编制。《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第3.0.3条规定。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其责。②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③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④工程资料的文字、图表、印章应清晰。第3.0.4条规定,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