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周男与张女于2009年经人介绍结婚,2011年生下一女孩。为此二人常常吵架。2013年8月二人又生下一女孩,周男很是不满,此后二人更为不和。2013年底二人将小女儿送人收养。2014年元月,周男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应如何处理______
  • A.判决离婚,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B.判决不准离婚,因二人非法送养小女儿
  • C.调解和好,若调解不成则可判决离婚
  • D.驳回起诉,因张女在生育第二个女儿后1年内,周男不得要求离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依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本题属于离婚受限制的情形,李某不得要求离婚,选项D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