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国公民萨姆于2001年3月1日(刚满25岁时)前往伊拉克务工,但由于伊拉克发生战争,萨姆在战争中于3月13日就失去下落。后其妻在2003年4月起诉要求宣告其死亡,法院于2004年5月宣告萨姆死亡。但实际上,萨姆只是想躲避家庭责任而已,本人仍然活跃在中伊商界。下列关于萨姆被宣告死亡后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宣告死亡 解析:《民通意见》第37、38规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因此B错误;《民通意见》第36条第二款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因此C错误。同时,通说以及司法实践中不限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对于侵权行为仍然要负责任,A也错误;《民通意见》第39条规定:“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