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中国注册的某德国独资公司与中国某纺织品进出口公司签订了一份纺织品销售合同。在该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双方约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中国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因德国公司未履行仲裁裁决,中国公司向有管辖权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德国公司提出异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贸仲规则》第4条,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规则进行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对本案有管辖权。根据题意德国公司提出异议并无法定理由,因此应当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