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根据《刑法》第12条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_
  • A.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B.2011年4月30日前拖欠劳动者报酬,2011年5月1日后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 C.2011年4月30日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
  • D.2011年4月30日前扒窃财物数额未达到较大标准的,不得以盗窃罪论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根据该原则,对于新法生效前的行为,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
   A项,对于“自首并有重大立功的”,按照修正前的刑法,在量刑时“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而《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此规定,可见,修正前的刑法对行为人更为有利,所以,对于2011年4月30日前犯罪,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的,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A项正确。
   B项,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仅仅拖欠劳动者报酬,尚不构成犯罪,只有在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B项中,行为人“以转移财产方式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11年5月1日后,故应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B项正确。
   C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没有明确的刑法条文予以规定,在《刑法修正案(八)》中,才将此行为规定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可见,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对行为人是有利的,修正后的刑法条文对行为人不利,对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的,应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而不应适用修正后的刑法条文。C项错误。
   D项,在《刑法修正案(八)》生效之前,《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中,并没有单独规定“扒窃”这种行为方式,如果行为人以扒窃的方式盗窃的,视为普通的盗窃,要构成盗窃罪,要求数额较大。在《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扒窃”这种行为方式,且不要求数额较大。所以,对于扒窃行为而言,修正后的刑法条文对行为人不利,对于2011年4月30日之前的扒窃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应适用修正前的刑法条文,如果未达到数额较大,则不能认定为盗窃罪。D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