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3年8月,由于天气干旱,农民甲的农作物缺水,甲便将某化肥厂排放的污水引入自己的农田灌溉,结果造成农作物死亡,甲要求化肥厂承担赔偿责任。下列关于此案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根据无过错原则,化肥厂应承担赔偿责任
   B.甲可以直接以化肥厂为被告提起诉讼
   C.化肥厂须举证证明损害是由甲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方可免责
   D.甲提起诉讼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8月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和第42条规定,环境污染损害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除了上述第41条规定的免责事由外,如果致害人能证明损害是受害人自身造成的或完全是因为第三人造成的,也可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