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2年开发三期普通住宅,与当地农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合同注明借款金额2000万元;以借款和自有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2300万元,合同注明土地使用权70年,已取得有关证件;至2012年底对外销售60000平方米,收入19200万元,全部签订售房合同。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就上述业务的印花税处理正确的有______。
A.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算缴纳
B.借款合同的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C.应缴纳印花税105505元
D.应缴纳印花税108505元
A
B
C
D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解析] C选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针对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2000×0.05‰×10000=1000元:购买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印花税=2300×0.5‰×10000=11500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应按件贴花5元;销售商品房应缴纳的印花税=19200×0.5‰×10000=96000元,合计=1000+11500+5+96000=108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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