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3)不妥之处:采用的新技术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理由: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后才能采用。
(4)不妥之处: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
理由: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中存在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法规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便于消除安全隐患。
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3)不妥之处:采用的新技术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理由: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后才能采用。
(4)不妥之处: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
理由: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中存在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法规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便于消除安全隐患。
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3)不妥之处:采用的新技术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理由: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后才能采用。
(4)不妥之处: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
理由: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中存在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法规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便于消除安全隐患。
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未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若采用新技术时,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2)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仍继续施工。
理由:施工单位应当执行总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暂停令》。
(3)不妥之处:采用的新技术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
理由:施工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经项目监理机构审定后才能采用。
(4)不妥之处: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
理由:工程暂停施工的原因是施工中存在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法规有权下达《工程暂停令》,便于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