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装卸码头防火要求,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m,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 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陆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他设施与油品码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
甲、乙类油品码头前沿线与陆上储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装卸甲乙类油品的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0m,陆上 与装卸作业无关的其他设施与油品码头的间距不应小于40m。油品泊位的码头结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油品码头上应设置必要的人行通道和检修信道, 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性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