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久收入—生命周期理论认为:①消费不只同现期收入相联系,而是以一生或永久的收入作为消费决策的依据。②一次性暂时收入变化引起的消费支出变动甚小,即其边际消费倾向很低,甚至近于零,但来自永久收入变动的消费倾向很大,甚至接近于1。③当政府想用税收政策影响消费时,如果减税或增税只是临时性的,则消费者并不会受到很大影响,只有永久性税收变动,政策才会有明显效果。
(2)具体而言,持久收入假说是弗里德曼提出来的,他认为持久性收入是消费者在较长的时期可以维持的稳定性收入水平。人们在计划自己的消费水平时,不是依据短期的实际收入,而是把消费和长期的持久收入联系起来。暂时性的减税带来暂时性收入的增加,但是产生于暂时性收入的开支将被分配到许多年份中,消费应当比收入更稳定,因此对消费行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生命周期假说是由莫迪里安尼提出来的,他认为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他的消费支出的。人的一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参加工作,第二阶段纯消费而无收入,用第一阶段的储蓄来弥补第二阶段的消费。一般而言,中年人具有较低的平均消费倾向,青年人和老年人具有较高的消费倾向。但终其一生,个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长期消费倾向。因此,暂时性减税对消费行为同样几乎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