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夫妻的下列哪项婚后增值或所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______
  • A.甲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
  • B.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
  • C.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
  • D.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婚姻法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据此,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所产生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孳息和自然增值的部分则属于个人财产。选项A中的甲婚前承包果园,婚后果树上结的果实,性质上是天然孳息,应属于个人,故当选。选项B中乙婚前购买的1套房屋升值了50万元和D项中乙婚前收藏的玉石升值了10万元均属于自然增值,应属于个人财产,故当选。C选项中甲用婚前的10万元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这属于投资收益,既非孳息,亦非自然增值,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故C选项正确,依题意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