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 )。
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
一般责任
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参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