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民国暂行报律》
【正确答案】
无
【答案解析】
1912 年 3 月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为了对报刊出版进行初步的管理而发布。其中规定了三条管理办法,即创办报刊需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注册;不得破坏共和国体;报道失实、毁人名誉者应该更正等。此报律一经公布,即遭一致反对,后被孙中山明令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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