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国际重复课税的消除方法:
   A国一居民公司M,在某纳税年度内,取得总所得250万元,其中总公司来自居住国A国的所得是150万元,分公司来自非居住国B国的所得是100万元。A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40/%,B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0/%,B国分公司享受20/%的优惠税率。现分别计算A国政府在采用免税法、扣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下,该公司应向A国政府缴纳的税款。
   (1) 用免税法计算:
   M公司在B国已纳税款l005×20/%=20(万元)
   M公司在A国应纳税款150×40/%=60(万元)
   M公司承担的总税负20+60=80(万元)
   (2) 用扣税法计算:
   M公司在B国已纳税款100x20/%=20(万元)
   M公司在A国应纳税款(150+100-20)×40/%=92(万元)
   M公司承担的总税负20+92=112(万元)
   (3) 用抵免法计算:
   M公司在B国已纳税款100X20/%=20(万元)
   M公司在A国应纳税款(150+100)×40/%-20=80(万元)
   M公司承担的总税负20+80=100(万兀)
   (4) 按税收饶让规定计算
   M公司在B国已纳税款100X20/%=20(万元)
   视同已纳税款100X30/%=30(万元)
   M公司在A国应纳税款(150+l00)×40/%-30=70(万元)
   M公司承担的总税负20+70=90(万元)
   思考题:对4种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进行评价。我国应该采用何种方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正确答案】免税法是指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本题中免税法下,居住国政府完全放弃居民(公民)管辖权,彻底免除了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是“全部免税”。还有另外一种“累进免税”,是指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居民国外的所得不予征税,但在决定对居民的国内所得征税所适用税率时,有权将居民的国外所得加以综合考虑。
   (2) 扣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所缴纳的非居住国所得税,准许从总的应税所得中扣除。这种方法对于纳税人来讲,没有免税法和抵免法那样有利。扣税法下,居住国政府没有放弃居民(公民)管辖权,但只是部分免除了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
   (3) 抵免法是指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和国外所得一律予以汇总征税,但居住国允许居民将在国外向外国政府已交纳的税款,从税款中予以扣除。抵免法下,居住国政府既没有放弃居民(公民)管辖权,又彻底免除了纳税人的国际重复征税。
   (4) 税收饶让法下,在抵免法的基础上,纳税人确实享受到了非居住国政府的税收优惠。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抵免法、税收饶让法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我国也应采用抵免法,并建立税收饶让制度。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