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大河乡下辖西河村、东河村,现在因为上属的巨河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在西河村与东河村之间的港口区建设新的小河村,实行重点管理,关于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说法、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是村民委员会的设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设立,应当由大河乡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巨河市人民政府批准。A项表达错误,B项判断正确。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C项表述有两处漏洞,召开村民会议,可以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也可以由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以C项只考虑一种方式是有疏漏的;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所以C项的规定“应当经本村18周岁以上的全体村民的过半数通过”是错误的,故C项应入选。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第1款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D选项中关于大河乡对小河村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予以指导和帮助的表述是正确的,故应选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