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以下简称市局)受理了一起计量纠纷案,调查情况如下: (1) 顾客王某从 R超市购买的食品,事后发现重量不足,与R超市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将电子秤送到当地计量所检定. (2) 当地计量所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参照相关计量检定规程中关于示值误差部分的规定,对该电子秤进行校准并出具校准证书. (3) 超市取回校准证书后 ,发现个别校准点的示值误差超出了电子秤的最大允许误差,但校准证书中没有给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就据此认定该电子秤合格,并继续使用该电子秤销售食品. (4) 王某就此事向市局投诉并申请仲裁检定 .市局受理了王某的申请,于15日后发出仲裁检定的通知,指定省计量院进行仲裁检定,并对该电子秤相关的生产和使用环节进行了调查. (5) 省计量院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电子秤进行了仲裁检定 ,并出具了《仲裁检定通知书》. (6) 市局调查发现 R超市使用的这种电子秤由A电子技术公司生产,并根据该技术公司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将这台电子秤用于食品销售. (7) 市局调查还发现该电子秤由 A电子技术公司引进国外H公司技术,按新型产品的图纸生产,并采用H公司提供的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作为销售证明. 问题 : 1.针对上述调查情况,逐一判断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说明理由,并指明具体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 2.根据调查结果,市局应如何处理该计量纠纷和履行监督职责?
【正确答案】无
【答案解析】 1.电子秤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只能检定,不能校准;个别校准点的示值误差超出了电子秤的最大允许误差,说明此电子秤已属于不合格的范围,应立即停止使用; 接受仲裁检定申请或委托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在接受申请后七日内向被诉一方发出仲裁检定申请书副本或进行仲裁检定的通知,十五日超出了时限;省计量院不应出具《仲裁检定通知书》,而应出具《仲裁检定证书》;R超市不应根据出厂合格证使用该电子秤,而应送到有资质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该电子秤;A电子技术公司应重新申请型式批准证书,而不应使用H公司的证书. 2.市局应根据仲裁检定证书的检定结果来作出判罚,如果检定结果为合格,则R超市可以继续使用该电子秤进行称量;如果检定结果为不合格,则市局应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