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11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结合行政法基本原则。分析此条规定。(武大2011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条体现了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 (1)比例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 (2)本法条中,“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体现了比例原则中的适当性原则,即经过利益衡量,采取的措施要与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 “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体现了比例原则中的最小损害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当选择最有益于相对人的措施,不得增加不必要的损失。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