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约定共同盗窃。某日晚,甲进入某中学女教师宿舍行窃,乙在外面望风。甲见只有女教师一人在家,便对女教师实施强奸,并抢走手表、项链等财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对甲、乙二人如何定罪?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有的共犯者超出了共同的犯罪故意范围,单独实施其他犯罪,由于其他共犯者对此缺乏共同故意的意志因素,因而不成立共犯。其中,实行犯实施的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在刑法学上被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行为过限”。甲乙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甲强奸女教师并抢走手表、项链等财物,此犯罪故意超出了甲乙原有的共同盗窃的故意,乙对此毫不知情。本案中甲构成抢劫罪、强奸罪,乙只构成盗窃罪,甲、乙在盗窃罪范围内构成共犯。故B、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