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某和张某受朱某之委托共同处理事务,因刘某之过错,致朱某遭受损失,则(    )。
   A.由刘某对朱某承担责任
   B.由刘某与张某共同对朱某承担连带责任
   C.由刘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则可因自己无过错为由减轻责任,二人分别向朱某承担
   D.由三人根据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09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