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所谓“录囚”,是指上级司法机关对在押囚犯的复核审录,以检查下级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是否有失公正,并纠正冤假错案。汉代录囚有皇帝录囚,刺史录囚及郡守录囚。关于皇帝录囚,此事始于东汉明帝时期。剌史录囚,指朝廷派往地方的剌史从事录囚活动,以平反冤狱。剌史之制始于汉武帝时,按规定,剌史于每年秋冬季节到郡国巡察,成为“行部”。剌史行部的主要任务是“省察治状”,这当然包括审核狱讼情况,东汉时仍沿袭此制。总而言之,两汉时期,通过皇帝、剌史及郡守的录囚活动,使一些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也有利于提高地方司法官明法慎刑的自觉性,从而使当时的司法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良,并对后世的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