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汪玉被武钢殴打,县公安局鉴定汪玉的伤势为轻微伤,对武钢处以拘留3天的处罚。汪玉不服,以自己是重伤,公安局对武钢的处罚过轻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诉讼期间对汪玉的伤势重新进行鉴定后,发现确属重伤。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变更处罚决定    B.撤销处罚决定
   C.确认处罚决定违法  D.中止审理此案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
    汪玉的伤势被法院重新鉴定为重伤,意味着武钢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一个刑事争议。对此,涉及到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刑事处罚问题,应当另案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由刑事审判庭审理。行政庭应当中止审理此案,将该案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无权再作出行政审判,故A、B、C三项不正确。D项是唯一正确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