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本案例中,乙等6人要求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从诉的分类角度来看,应属于 ( )。
A、
确认之诉
B、
给付之诉
C、
变更之诉
D、
履行之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之理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变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给更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其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诉讼。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履行之诉这一说法。乙等6人的诉讼请求应属于给付之诉。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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