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烟台某中学的学生刘某,14周岁,身材高大,长相成熟,貌似二十几岁。刘某非常喜欢上网,但又苦于家中没有电脑。2007年3月1日,刘某至烟台三站科技市场闲逛,在路过市场内的宏科公司店面时,发现店内有一台二手IBM笔记本电脑,测试之后感觉不错。销售人员表示:该台电脑的价格为8000元,付款即可提货。刘某当时感觉价格稍高,便询问了宏科公司的电子信箱,准备以后发送电子邮件再行商量。2007年3月6日,刘某向宏科公司的电子信箱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示:“由于该台电脑是二手货,所以我希望可以将电脑先带回家,试用一段时间,再行付款。此外,我可以接受的价格是7500元。如果贵公司同意以上条件,我便购买。”刘某发出电子邮件后,马上便收到宏科公司电子邮件系统自动回复的邮件,邮件称:“您的邮件我们已经收到。”2007年3月8日,宏科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刘某:“我公司愿意接受您提出的价格,也同意您将电脑带回家试用一段时间后再行付款。”2007年3月10日,刘某至宏科公司,将电脑带回家中。刘某的父亲回家看到电脑,问清缘由之后,大发雷霆。2007年3月18日,宏科公司打电话给刘某,要求其付款。刘某告知宏科公司其父不同意,此时宏科公司方知刘某才14岁,也感觉事情十分棘手。但为了做成生意,宏科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打电话给刘某的父亲,要求在一个月内付款,但刘某的父亲不置可否。 2007年4月21日,宏科公司通知刘某的父亲,撤销买卖电脑的合同。请回答下列问题: 1.2007年3月1日,宏科公司销售人员向刘某介绍电脑价格为8000元,付款即可提货,此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3分) 2.2007年3月6日,刘某向宏科公司发送电子邮补,该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3分) 3.如果刘某在2007年3月7日心生悔意,那么其能否撤回3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宏科公司作出的意思表示?为什么?(3分) 4.2007年3月8日,宏科公司向刘某回复电子邮件,该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3分) 5.刘某与宏科公司的合同于何日成立?合同成立之后,效力如何?为什么?(3分) 6.2007年4月21日,宏科公司撤销合同,能否发生撤销效果?为什么?(3分)
【正确答案】1.要约。因为销售人员作为公司的代表,其行为即为公司的行为,其行为目的在于希望与刘某订立合同,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成立要件。 2.要约。刘某发送的电子邮件,内容具体确定,符合要约的成立要件。 3.不能撤回。因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作出的撤回通知不可能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宏科公司,因此不能撤回。 4.承诺。宏科公司向刘某回复电子邮件,接受了刘某所提出的要约的全部内容,构成承诺。 5. 2007年3月8日。2007年3月8日是宏科公司承诺到达刘某的时间,承诺于该日生效,则合同于该日成立。该合同成立后,发生效力待定的效力。因为刘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订立与其年龄、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因此,刘某与宏科公司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6.可以。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如果是善意的话,则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有权撤销合同。宏科公司从刘某的长相上不可能知道刘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宏科公司为善意相对人,在刘某的父亲追认之前,可以撤销合同。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