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行政违法行为的免责条件。
(1)行为人无责任能力,就自然人而言,是指年龄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和智力状况不具备;就组织而言,是指在法律上不具备相应的合法资格。
(2)超过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必须在违法行为实施后的一定期限内完成,如果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法律所规定的处罚时间,则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3)情节显著轻微,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后果不严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予处罚。
(4)符合社会价值取向或特殊需要,主要包括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利害关系人同意执行命令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