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是指不动产物权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定方式。其主要可以分为登记要件模式和登记对抗模式。登记要件模式,指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变动。登记对抗模式,指未经登记,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登记对抗模式和登记要件模式的区别包括: (1)登记是否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根据登记要件主义,只有依法办理登记,物权才能够有效地发生变动。而按照登记对抗主义,即使没有办理登记,当事人之间仍然可以发生物权的变动,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登记是否为强制性的要件。在登记要件模式下,登记是一种强制性的规范。而在登记对抗模式下,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也可以产生物权,是否登记可以由当事人自愿选择。 (3)登记的效力不同。在登记对抗模式下,登记可以作为确权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确权依据。但是在登记要件模式下,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 (4)关于是否要考虑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在登记要件模式下,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无论其是否是善意。但在登记对抗模式下,即使没有办理登记,也可以发生物权变动,只是这种物权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