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女) 与明某(已去世) 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明丽给付赡养费,但三人均置之不理。王某遂欲向法院起诉。其时,王晓岚居住在该市B区,明红居住在C区,明丽居住在D区。请问王某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意见》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