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理解“力”概念的基础上,再来学习“重力”的概念。这种学习属于( )
派生类学习
相关类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
总括学习
解析:下位学习有两种形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当新知识类属于原有具有较高概括水平的观念后,使得原有的观念得到扩展、精确化或限制时,即为相关类属学习。派生类学习指新的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摄面较广的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原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力”是“重力”的上位概念,学习完“力”,再学“重力”,是属于派生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