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M公司为宣传其“灵灵通”股票交易分析软件,高价聘请记者发表文章,称“灵灵通”软件是“股民心中的神灵”,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股民痛哭流涕”,并称N公司的软件“简直是垃圾”。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其主观心态是故意。因此B、D正确。M公司贬称过去的同类软件“让多少股民欲哭无泪”,侵犯了所有同类竞争对手的权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也可以起诉M公司,而非只有N公司可以起诉。A错误。诋毁商誉的行为主体是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营者,其他经营者如果受其指使从事诋毁商誉行为的,可构成共同侵权人。新闻单位被利用和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的侵害他人名誉权行为,而非不正当竞争行为。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