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甲、乙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因此选项A、B均正确。选项c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选项D错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