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 电气照明设计及节能
参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第3.3.3条,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2.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3.蓄电池(不间断电源UPS或E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