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公民环境权立法及政策。
【正确答案】公民环境权是最基本的环境权,是整体性与个体性、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因此公民的环境权有两重属性:既有私益性,又有公益性。作为新型的法律权利,把公民环境权的权利定位在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上,必须在法律上明确环境权,将环境利益变成环境权利,使相应的利益主体变成权利主体。
   (1) 加强对公民环境权的立法完善。
   其一,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宪法地位,使其从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公民环境权是环境的立法之本,是环境法的核心问题,它的宪法化使环境保护作为国家的任务和职责有了出发点,使环境法保护获得明确、直接的宪法依据,我国应在宪法和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确立环境权概念,以保证环境权的实现。
   其二,拓宽公民对环境行政的参与渠道,保障公民的环境知情与环境参与和监督权。首先,要做到环境信息公开化。其次,要实行环境政务公开,即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向公众公开执法依据、环境政策、办事程序、环境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公务内容。再次,应当通过听证会、讨论会、问卷调查等形式使公众参与环境管理部门对环境纠纷的处理、参与污染性企业、设施的设厂审批等决策过程。最后,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公众参与的形式、途径等加以确定,使公民参与环境保护与管理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三,注重补充在环境权的救济这方面的相关内容,建立环境纠纷的处理制度。一是公民参与诉讼的程序要尽量简化,并使用公力救助的方式帮助公民获得支持或证据,倡导环境团体诉讼的方式;二是完善环境监督诉讼制度;三是完善现行环保行政诉讼制度。
   (2) 加强各级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赋予了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环境的权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政府的职能更应定位在对社会的宏观调控上,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真正起到领导者和管理者的作用,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环境的能力,完善各种责任机制,并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实施情况作为考核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环境行政审批实行听政制度,以增加透明度;在条件成熟时引入国家赔偿制度,即在政府环境决策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破坏,对公众环境权造成严重威胁,公民和组织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诉讼等。
   (3) 行政主体必须树立真正的法治观。行政主体应该形成服从法律、尊崇法律的思想,保证现行环境法制的切实顺利实施。要积极解决行政主体权限争议和不作为,对行政机关之间的权限应进一步细化,确立政府统一指导,环境部门协调水利、林业、卫生、质检等行政部门关系的环境行政体制,同时,协调各政府间的环保工作,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4) 公众应该树立良好的环境意识。公众环境意识是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前提条件,要使公民树立环境意识,就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教育手段,开展环保宣传教育,从而使环境道德深入人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