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定金与预付款(人大2001年研;上海海事大学2005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为确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另一方的一定款项。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但它与预先给付的预付款不同,主要表现在: (1)作用不同。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债务的履行,是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提供资金上的帮助,即为其履行合同债务创造条件,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 (2)地位不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并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为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预付款而未交付时,构成对主合同义务的违反。 (3)法律后果不同。交付定金和收受定金的双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双倍返还定金;而交付和收受预付款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双倍返还的后果,于此情况下预付款仅可抵作损害赔偿金。 (4)交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为一次性给付,而预付款则可以分期交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