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市晚报记者吴小林在本报发表一篇对A市流行歌坛的评论性文章,文中谈道“A市流行歌坛有的歌手唱歌跑调,有的台风不正,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普通有待提高。”该报在A市所辖的甲、乙、丙、丁4个区发行。该市歌手赵星、秦星认为本文有损全市歌手的名誉,二人共同向A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市晚报报社和记者吴小林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乙区,故将本案移送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赵星、秦星为原告,列报社和吴小林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诉讼过程中报社和吴小林提出赵星、秦星二人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指责、谩骂A市晚报和吴小林所发文章不实,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赵星、秦星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赵星、秦星向报社和吴小林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若干。赵星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秦星未提起上诉。
问:
问答题
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事后赵星、秦星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约定对人身关系受到侵害提交仲裁,超出了仲裁的范围,该协议属于无效仲裁协议。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正确答案】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有:①甲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应当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②吴小林的文章是职务作品,吴小林不作为被告,而由其所在报社作被告。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设一审程序中赵星撤诉,是否影响秦星进行诉讼?为什么?
【正确答案】一审程序中赵星撤诉,并不影响秦星进行诉讼。因为赵星与秦星的诉讼,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另行起诉。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
【正确答案】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仅对上诉状中载明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即只审查赵星的上诉内容。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可以依法改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秦星未提起上诉,对他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正确答案】秦星可以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要求执行一审判决,因为秦星与赵星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两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销或吞并?
【正确答案】若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本诉与反诉两部分中对赔偿损失的部分可以在执行中进行抵销或吞并,而对于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不能相互抵销或吞并。
【答案解析】[考点] 二审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