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A.抢夺罪(未遂)
   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
   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首先要判断的是甲的行为构成何罪。首先需要确定的是,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的行为并没有对被害人人身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其行为针对的是被害人的项链,因此不构成抢劫罪,而是构成抢夺罪。D选项中的转化型抢劫指的是《刑法》第269条规定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情形。甲跑了50米后,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的行为不属于“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中的任何一种,其暴力行为也并不以上述三种行为为目的,因此其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抢夺罪的既遂以行为人可以实际控制财物为标准。甲抢夺成功后,逃出50米,已经可以实际控制财物,因此构成既遂。其后来返还的行为不影响既遂的成立,但是可以在量刑时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