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国产药品,应当
撤销其批准文号
按劣药处罚生产者
已生产的药品可在市场上再销售6个月
进行再评价
对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国产药品,应撤销其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业注册证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