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会审公廨”又称“会审公堂”,是指清末在租界内设立的,由中国司法官和外国领事官对有关案件进行会审的特殊审判机构。正式确立于1864年清政府与英、美、法三国驻华领事在上海签订的协议。故A选项错误,不当选;“领事裁判权”,是指西方列强对于其本国侨民间的诉讼,由他们的司法机构予以处理,即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观审”权和“会审”权是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的扩充和延伸。“观审”指原告是外国人,被告是中国人的案件中,原告所属国领事官员有权前往“观审”。西方列强享有的“会审”权中,甚至租界内纯中国人争讼最终也须有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故B、C、D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