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法国甲公司(卖方)与我国乙公司(买方)于2012年10月在我国广州订立了买卖200台笔记本电脑的合同,每台《201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之下的CIF(广州)1000美元,以信用证支付,2012年12月马赛港交货。2012年12月10日,甲公司将货物交中国丙远洋运输公司承运(运输合同受我国《海商法》调整)。在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运途中遭遇强热带风暴触礁,船和货物全部沉人大海。关于本案中的保险人责任,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______
  • A.保险公司不应承担本案货物损失,因为货损属于其除外责任
  • B.保险公司不应承担本案货物损失,因为货损不属于其承保范围
  • C.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本案货物损失,因为货损属于其承保范围
  • D.保险人在承担本案货物损失后,应当向承运人进行追偿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平安险、贸易术语CIF [解析] 《201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下,如无特别约定,卖方当投保平安险,本案中投保货物遭遇自然灾害实际全损,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A、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运输合同受我国《海商法》调整,承运人对自然灾害造成的货损可以免责,故保险人在承担本案货物损失后,不能向承运人进行追偿,D选项错误。 D选项有可能被误判,应注意我国《海商法》在承运人的免责方面的规定与《海牙规则》基本相同,承运人不仅对于因自然灾害等自己无过失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免责,对于因为航行过失造成的损失也可以免责。